广州法院发布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2025.6.26)

陈维崧律师 2025年6月27日10:33:48指导案例9阅读模式

案例 1

许某缤贩卖毒品案  

——不接触式的毒品交易案

基本案情

2024 年 4 月,购毒人员魏某明微信联系被告人许某缤,称需要 购买毒品大麻叶吸食。许某缤收到魏某明支付的 3300 元毒资后,用 2274 元购买虚拟货币作为毒资支付给毒品上家。随后上家将毒品埋 于一公园草地内并将“埋包”位置告知许某缤,许某缤再通知魏某明, 魏某明于当晚前往“埋包”地点,通过“挖包”形式取得毒品大麻叶 1  包。

判决结果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许某 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是涉及毒品大麻叶的贩毒案件。据科学研究,大麻会对人 体的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造成损害。吸食大麻不仅会 上瘾还会导致认知功能损害,增加患精神疾病的风险。被告人为贩 卖牟利,通过网络向上家购买大麻叶,并采用兑换虚拟货币交付毒 资的形式,完成购毒行为,后通过网络直接将上家的藏毒地点告诉 下家,实现无接触式贩毒,以逃避打击。在此提醒公众,在我国, 大麻是作为毒品纳入管制,运输、贩卖大麻叶供他人吸食属于刑事 犯罪。

 

案例 2

方某贩卖毒品案

——零包化 “套装式”贩卖毒品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方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上家购买毒品后,多次向不特 定对象贩卖,其中:2024 年 1 月至 3 月间,方某先后在多地以 200 至 350 元每套不等的价格贩卖给四名吸毒人员共 5 个毒品套装,包 含五颗红色药丸状毒品(约 0.5 克)及少量冰毒(约 0.5 克)。2024 年 3 月初,经同案人王某甲居间介绍,方某以 1700 元的价格向一购 毒人员贩卖 4 个毒品套装,内含四颗红色药丸状毒品(约0.4 克) 及少量冰毒(约 0.4 克)。

裁判结果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方某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凸显当前传统毒品犯罪依然严峻的态势。被告人方某以“毒 品套装”形式多次零包贩卖冰毒等传统毒品,呈现“小量多次、熟人 介绍、即时交易”的特点。法院通过对主客观证据的分析,强化对资 金流、信息流、人员关系网的穿透审查,依法认定五宗贩卖事实, 体现了对传统毒品犯罪“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严惩立场。

 

案例 3

邓某威等走私、运输毒品案

——境内外毒品犯罪分子相互勾结走私毒品案

基本案情

2023 年 8 月中旬,被告人邓某威与身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同案 人“业哥”商议,由邓某威帮“业哥”将部分毒品带到香港, “业哥”付 给邓某威港币 60 万元作为报酬。后邓某威按照“业哥”的指示,从内 地某档口运载一批毒品到租赁的仓库存放。2023 年 9 月,邓某威在 “业哥”的安排下,与同案人“KK”、被告人蒋某鹏、江某桥共同商量, 联系走私、运输毒品到香港的事宜。蒋某鹏通过他人联系被告人吕 某林看风,江某桥联系被告人庄某初开船。随后,邓某威、庄某初、 吕某林驾船前往香港,行驶至南沙区水域附近时被抓获,公安人员 从邓某威的背包内查获 25 块毒品可卡因,净重25012 克。公安机关 另从上述仓库木箱内查获 265 块可卡因毒品,净重265333.8 克。案 发后, 蒋某鹏、江某桥为逃避侦查,乘船偷渡至香港,被香港警察 以非法入境拘捕。

裁判结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 邓某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 部财产;判处被告人蒋某鹏、江某桥、庄某初、吕某林十年至十二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是被告人与香港涉毒分子分工合作,将毒品走私出境的案 件。被告人受香港涉毒分子指使,企图采用海上偷运的方式将大量 的毒品走私到香港,被公安机关在水上查获。虽然有部分被告人偷 渡出逃至香港,但在香港警方的配合下也被抓获并遣送回内地受审。 该案件彰显了粤港两地警方合力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

 

案例 4

黄某龙制造新型毒品(依托咪酯)案

——自学制毒方法、网购原料器材制造毒品案 

基本案情

2024 年 5 月起,被告人黄某龙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平台 搜索依托咪酯合成文献资料, 学习制毒方法,并分批次网购专业器 材及化工原料,在其住所厨房内多次尝试制造依托咪酯。 2024 年 9 月,公安机关将黄某龙抓获, 现场查获制毒工具及原料一批,经鉴 定,厨房墙壁及台面擦拭物分别检出依托咪酯、异丙帕酯、美托咪 酯成分,但未查获依托咪酯成品或半成品。

裁判结果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 龙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告人黄某龙通过专业文献资料学习制毒技术,购置 专用设备,在居民区内设立制毒窝点,具有较大的现实危险和主观 恶性,其虽未制造出毒品成品,但只要以制造毒品为目的实施了制 备原料、调试工艺等实质性行为,即可认定为制造毒品罪(未遂), 体现了“源头打击、从严治毒”的司法政策。

 

案例 5

邱某锋走私毒品、欺骗他人吸毒案

——从境外走私毒品入境及欺骗他人吸毒案 

基本案情

2024 年 3 月,被告人邱某锋为了吸食“摇头丸”,联系他人在某 美洲国家将“摇头丸”粉末伪装成 13 粒药品胶囊并装入药瓶,委托他 人带回国内。邱某锋收到该 13 粒“摇头丸”并吸食了部分。

2024 年 3 月某日凌晨,邱某锋在某会所的房间内,趁被害人潘 某某不备,在啤酒中投放毒品“摇头丸”并欺骗潘某某喝下。潘某某 因感觉不适到医院就医,抽血结果和尿检显示均为摇头丸阳性。

当日,公安机关在邱某锋身上和车上扣押 6 粒胶囊检出 MDA、 氯胺酮成分,上述胶囊的粉末合计共 1.34 克。

裁判结果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走私毒品罪、欺骗他人吸毒 罪判处被告人邱某锋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该判 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由于毒品具有麻醉、镇静的特性,一些犯罪分子不仅自己吸食, 还为达到性侵、抢劫等违法犯罪目的,欺骗他人吸食,社会危害性 极大。提醒公众, 要加强对毒品的识别、防范,同时要谨慎饮用陌 生人或网上初次认识的人提供的饮品,发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 报警。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欺骗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案例6

黄某健贩卖毒品案  

 ——贩卖新型毒品异丙帕酯案

基本案情

2024 年 7 月,被告人黄某健以330 元/个的价格向同案人刘某贩 卖 4 个异丙帕酯电子烟弹。随后,刘某分两次将 4 个电子烟弹加价 贩卖给方某某,两人在交易时被当场查获。公安人员在刘某身上查 获电子烟弹 2 个、电子烟杆 1 个等物品;在方某某身上查获电子烟 弹 2 个。经称量、鉴定, 上述 4 个电子烟弹烟油共净重 3.12 克,均 检出异丙帕酯成分。2024 年 8 月,黄某健被抓获归案。公安人员在 黄某健住处查获 55 个黑色电子烟弹、 47 个白色电子烟弹等物品。 经取样、称量、鉴定, 上述 102 个电子烟弹中的23 个电子烟弹烟油 共净重 23.95 克,均检出异丙帕酯成分。

裁判结果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 健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异丙帕酯是毒品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而合成的依托咪酯替代 品,作为新型“上头电子烟” ,扩散快、隐蔽强、社会危害性极大, 2024 年 7 月 1  日被列入国家管控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本案案发 于异丙帕酯被列管之后,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贩卖异丙帕酯烟弹的 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体现了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决心。

 

案例 7

欧某婷贩卖、运输毒品、洗钱案

——利用“跑腿”贩卖新型毒品依托咪酯案 

基本案情

2023 年 10 月至 11 月期间,被告人欧某婷伙同同案人欧某威经 事先密谋,在多地通过“跑腿”运输、当面交易等方式多次贩卖含依 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或者依托咪酯晶体。同时,欧某婷、欧某威 为掩饰、隐瞒毒资的来源和性质,借用他人的支付宝、微信账号收 取部分毒资,再由上述人员将毒资转账至欧某婷的支付宝、微信或 银行账号,所得毒资由欧某婷、欧某威共同使用。经统计, 欧某婷、 欧某威共收取毒资 32000 余元,其中包括使用他人的支付宝、微信 账号收取毒资 22110.19 元。

裁判结果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  以贩卖、运输毒品罪、洗钱 罪判处被告人欧某婷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该判 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依托咪酯本是一种重要的麻醉药品,近年来被不法分子大肆滥 用,尤其添加到电子烟中,危害极大。其有强烈的致幻、成瘾性, 滥用后会导致严重的呼吸衰竭、心血管风险。我国已于 2023 年 10 月 1 日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进行严格管制。依托咪 酯目前是最为泛滥的毒品种类,也是当前打击毒品犯罪的重点。本案被告人为逃避侦查,利用“跑腿”这一“线上”平台下单让骑手配送 毒品,贩毒之后用他人账户收取毒资,故意切断毒资收取与其本人 的联系,属于“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毒品交易案件,这种新型犯罪 手段使得毒品交易更加隐蔽。虽然被告人采取种种掩饰手段,但法 院通过审查被告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与关联人员的转账记录,依 法认定其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洗钱罪,并给予刑事处罚。

 

案例 8

赵某宝贩卖毒品、洗钱案

——贩卖复方磷酸可待因等精神类药物案

基本案情

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被告人赵某宝在没有医疗等合法 用途的情况下,从上家购得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盐酸曲马多片、 佐匹克隆片等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后,部分供自己吸食,部分加价 通过快递寄送方式,十余次向同案人钟某贩卖大量上述国家管制的 精神药品并非法牟利。钟某在购得后,部分供自己吸食,部分又加 价转卖给同案人高某某等多名吸毒人员。

公安机关抓获钟某、高某某和被告人赵某宝,并在钟某居住房 间内及房门口通道的包裹内查获佐匹克隆胶囊、愈创罂粟待因片、 盐酸曲马多片、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等药品一批。

另查明,被告人赵某宝收取钟某支付的毒资共计 106300 元。其 中,被告人赵某宝通过其妻子名下的支付宝资金账户收取钟某支付 的毒资 30000 元。

裁判结果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判处被 告人赵某宝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该判决已 生效。

典型意义

复方磷酸可待因是一种用于临床的止咳制剂,滥用不仅会成瘾 而且会造成呼吸衰竭、认知障碍、肝功能、肾功能损伤;盐酸曲马 多属于镇痛类药物,滥用不仅会成瘾而且会导致癫痫、痉挛、昏迷、 认知障碍等副作用;佐匹克隆属于镇静类药物,长期服用不仅会成 瘾而且会导致呼吸骤停、昏迷、认知障碍、运动障碍。以上三种药 品均被列为精神药品进行管制。

利用快递渠道隐蔽贩毒是当前毒品犯罪的新特点。被告人赵某 宝长期通过快递寄递方式将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盐酸曲马多片等 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伪装为普通物品混入物流运输,形成稳定的上 下线贩毒网络,犯罪手段隐蔽,社会危害性大。同时,赵某宝为掩 饰毒资来源,利用其妻子的支付宝账户收取毒资共计 3 万元,其行 为构成“自洗钱”犯罪。本案警示社会公众,非法贩卖国家管制的精 神药品构成毒品犯罪,任何企图通过快递寄递、网络交易等方式逃 避打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提醒相关行业加强监管, 严格落实寄递安全制度,阻断毒品流通渠道,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 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案例 9

对罪犯刘某众不予假释案

——对再犯可能性高的罪犯依法裁定不予假释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某众因犯贩卖毒品罪于 2013 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 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该判决生效后,罪犯刘某众交付某 监狱执行。执行机关某监狱于 2024 年 8 月提出假释建议,报送广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罪犯刘某众已执行原判刑期 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虽有一定悔改表现,但综合考虑该犯系 毒品犯罪罪犯,社会影响恶劣,再犯可能性高,服刑期内有扣分, 暂不符合假释条件。依法裁定对罪犯刘某众不予假释。该裁定已生 效。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对减刑、假 释的法定条件、幅度、限制做了梯度化设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对于贩卖毒品等毒害人民健 康的犯罪,要作为严惩的重点,依法从重处罚。据此,对于此类罪 犯减刑假释应从严把握。罪犯刘某众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 徒刑十五年,原犯罪行为社会危害大,综合考虑该犯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服刑表现,对其裁定不予假释,从而实现改 造和威慑的刑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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