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律师
1990年1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经司法部选派赴香港参加香港律师会组织的“培训计划”。2000年,经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 定高级律师职称。1990年1月起连续执业至今。
在刑事辩护领域有出色的业绩。承办的二审(没参与一审的)刑事案件,绝大多数获得改判(减轻量刑)。 “蔡龙(原阳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玩忽职守、受贿案”在1999年媒体公布的9宗厅、局级领导干部经济犯罪案件中位居其首。可以说,该案开庭之前,从侦 查机关、起诉机关、审判机关到媒体,没有谁会怀疑该案被告会被重判。但陈林律师为被告蔡龙所作的卓越的辩护使一、二审法院合议庭均作出无罪判决意见。承办李振林受贿案,亦以强有力的辩护击败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使法院作出受贿罪不成立的判决。
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粤港信息日报》、《南方周 末》、《证券时报》、《广东律师》等报刊上发表了《我国刑事诉讼中平等抗辩原则的法律障碍》等法学论文约20篇。曾受南方周末报社之托,主持其“律师楼传真”栏目的法律咨询;为《粤港信息日报》“经济与法”版 特约撰稿人;曾数次作为特邀嘉宾参加广东电视台的法律节目。
作为一名律师,其最值得炫耀的是:责任心、敬业精神、以及为委托人合法权益而力争所需的无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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