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

明法刑事团队

  • 首页
  • 团队介绍
    • 陈维崧律师
    • 王炎香律师
    • 王亮律师
    • 陈林律师
  • 业务领域
    • 经济犯罪
    • 职务犯罪
    • 毒品犯罪
    • 走私犯罪
    • 暴力犯罪
    • 其他犯罪
    • 刑事控告
    • 企业刑事合规
  • 新闻动态
  • 律师文集
  • 成功案例
    • 无罪
    • 缓刑
    • 轻判
  • 联系我们
    首页法律法规第 17 页

    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所谓“碰瓷”,是指行为...
    10月14日法律法规426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25年4月26日起失效】

     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
    09月15日法律法规26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刑事司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
    09月03日法律法规258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工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能,促进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
    08月12日法律法规316
    阅读全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中 规范民营企业负责人取保候审指引

    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规范民营企业负责人适用取保候审,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营企业负责人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应严格依照刑...
    07月23日法律法规318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
    05月22日法律法规23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
    05月22日法律法规24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集体商标是否属于我国刑法的保护范围问题的复函

    ([2009]刑二函字第28号)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贵局公经知产(2009)29号《关于就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征求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
    05月22日法律法规25
    阅读全文

    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商检会[2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
    05月22日法律法规17
    阅读全文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重点商标是否等同于驰名商标问题的批复

    (公经[2002]108号 2002年1月21日) 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你队苏公经[2001]669号《关于认定“邦迪”注册商标有关性质的请示》收悉。经商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现批复如下:  ...
    05月22日法律法规15
    阅读全文
    28

    文章导航

    1 …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 28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推荐阅读

    • 陈维崧律师荣获《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2020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602/02
    • 陈维崧、王炎香律师经办案例被《刑辩实战采撷:广州律师案例精选》收录 604/02

    热门文章

    • 王炎香律师04/016,696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怎么判,判多久?(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04/26628

    联系方式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机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陈维崧律师 | 明法刑事团队

    粤ICP备2022074009号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 目录
    • 本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