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挪用公款数额在300万元以上不退还的,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在300万元以上,因客观原因在提起公诉前不能退还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在提起公诉前办案机关依照职权将公款追回的,可以不认定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但是量刑时应当考虑其与被告人自己退还情形的区别。
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挪用公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因客观原因在提起公诉前不能退还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在提起公诉前办案机关依照职权将公款追回的,可以不认定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但是量刑时应当考虑其与被告人自己退还情形的区别。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我是陈维崧律师,
专注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辩护25年,
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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