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陈维崧律师 2571文章 0评论 2022年6月5日17:56:49经济犯罪 立案标准548阅读模式 摘要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相关文章 税务犯罪不作为犯罪(无罪)的情形 税务犯罪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假冒注册商标罪怎么判,判多少年? 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地址、电话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www.chenweisong.com/940.html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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