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

明法刑事团队

  • 首页
  • 团队介绍
    • 陈维崧律师
    • 王炎香律师
    • 王亮律师
    • 陈林律师
  • 业务领域
    • 经济犯罪
    • 职务犯罪
    • 毒品犯罪
    • 走私犯罪
    • 暴力犯罪
    • 其他犯罪
    • 刑事控告
    • 企业刑事合规
  • 新闻动态
  • 律师文集
  • 成功案例
    • 无罪
    • 缓刑
    • 轻判
  • 联系我们
    首页陈维崧律师发表的文章第 233 页
    陈维崧律师
    陈维崧律师

    陈维崧律师

    暂无个人说明

    2571 0 1.6M 80

    如何认定互联网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的“主观故意”?

    互联网金融涉及P2P 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保险以及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等多个金融领域,行为方式多样,所涉法律关系复杂。违法犯罪行为隐蔽性、迷惑...
    12月03日经济犯罪752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8年7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5次会议、2018年10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动...
    12月01日法律法规478
    阅读全文
    新闻动态

    陈维崧律师到中国中车公司调研

    2018年11月23日,陈维崧律师作为广东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委员会“无人驾驶汽车法律风险”课题组成员,到中国中车公司调研。
    11月25日28
    阅读全文
    新闻动态

    王炎香律师在武汉大学举办的“广州律师业务高级研修班”结业

    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2018年度第三期“广州律师业务高级研修班”在武汉大学举行。
    11月21日751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 (检例第42号) 【关键词】 强奸罪 猥亵儿童罪 情节恶劣 公共场所当众 【基本案情】 被告人齐某,男,1969年1月出生,原系某县某小学班主任。 2011年夏天至2012年10...
    11月18日指导案例383
    阅读全文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2023.12.13失效】

    (2016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
    11月08日法律法规463
    阅读全文
    轻判

    【轻判】 柳某、吴某诈骗案(案值1353万元)判一年二个月

    案情回顾: 被告人柳某某,女,湖南人,中专文化,2017年7月14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17年8月19日被逮捕。
    10月21日973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依法惩治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犯罪,维护公共安全、能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
    10月16日法律法规519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2018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活动,维护司法秩...
    10月01日法律法规474
    阅读全文
    新闻动态

    陈维崧律师参加“粤港澳大湾区专业知识人士联盟成立大会暨广东新阶联同心服务团授旗仪式”

    2018 年9月19日,由广东省委统战部和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主办,珠海市委统战部和珠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承办的“粤港澳大湾区专业知识人士联盟成立大会暨广东新阶联同心...
    09月21日812
    阅读全文
    258

    文章导航

    1 …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 258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推荐阅读

    • 陈维崧律师荣获《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2020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602/02
    • 陈维崧、王炎香律师经办案例被《刑辩实战采撷:广州律师案例精选》收录 604/02

    热门文章

    • 陈维崧律师01/2711,361
    • 王炎香律师01/2610,990

    联系方式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机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陈维崧律师 | 明法刑事团队

    粤ICP备2022074009号

    • 目录
    • 本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