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

明法刑事团队

  • 首页
  • 团队介绍
    • 陈维崧律师
    • 王炎香律师
    • 王亮律师
    • 陈林律师
  • 业务领域
    • 经济犯罪
    • 职务犯罪
    • 毒品犯罪
    • 走私犯罪
    • 暴力犯罪
    • 其他犯罪
    • 刑事控告
    • 企业刑事合规
  • 新闻动态
  • 律师文集
  • 成功案例
    • 无罪
    • 缓刑
    • 轻判
  • 联系我们
    首页陈维崧律师发表的文章第 82 页
    陈维崧律师
    陈维崧律师

    陈维崧律师

    暂无个人说明

    2384 0 1.1M 79

    走私假币罪怎么判,判多少年?

    1.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月07日走私犯罪580
    阅读全文

    走私核材料罪怎么判,判多少年?

    1.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月07日走私犯罪590
    阅读全文

    走私武器、弹药罪怎么判,判多少年?

    1.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月07日走私犯罪498
    阅读全文

    卖盗版书,是侵犯著作权罪,还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卖盗版书,是侵犯著作权罪,还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需根据案件具体的情况判断。 侵犯著作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
    09月27日律师文集402
    阅读全文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检察院不起诉释放的3种情形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检察院不起诉释放主要有以下3种情形: 一、主观上不知道收买的为赃物。 1.许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洛瀍检诉刑不诉[2015]1号) 【检察院观点】 ...
    09月26日律师文集927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目录 一、吴某某诽谤案 二、常某一等侮辱案 三、王某某诉李某某侮辱案 四、刘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五、汤某某、何某网上“骂战”被行政处罚案 六、李某某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 七、王某某等诉龚某名誉权纠...
    09月25日指导案例383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

    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
    09月25日法律法规360
    阅读全文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免予处罚的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应综合考虑上游犯罪的性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定罪处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符合《最高人...
    09月25日律师文集489
    阅读全文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在办理涉“两卡”犯罪案件中,存在准确界定前述三个罪名之间界限的问题。应当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内容和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确定其行为性质。 以信用卡为例: (1)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参加诈骗团伙...
    09月22日律师文集370
    阅读全文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明知”怎么认定?

    1.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
    09月22日律师文集601
    阅读全文
    239

    文章导航

    1 …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 239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推荐阅读

    • 陈维崧律师荣获《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2020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602/02
    • 陈维崧、王炎香律师经办案例被《刑辩实战采撷:广州律师案例精选》收录 604/02

    热门文章

    • 王炎香律师04/016,787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怎么判,判多久?(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04/26647

    联系方式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机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陈维崧律师 | 明法刑事团队

    粤ICP备2022074009号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 目录
    • 本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