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刑事团队:
团队成员毕业于名牌法律院校,大部分律师已执业二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团队成员精诚合作,经办的每个案件都经集体研究、选择最佳方案进行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陈维崧律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华南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兼职研究员,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第一批入库律师,第十一、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委员,第九、十届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十、十一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考官,第十一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广州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陈维崧律师1997年以优异的成绩高分通过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在广州市名列前茅,法学理论底蕴深厚,办案经验丰富。
刑事辩护极为出色,其经办的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凭借其成功辩护,大多数刑事辩护案件取得了超出被告人预期的满意效果。
陈维崧律师执业25年来,专注刑事辩护,尤其擅长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特别是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受贿罪、行贿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滥用职权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洗钱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诈骗罪、走私犯罪、税务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开设赌场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辩护经验丰富。
其经办的一些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受到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凤凰卫视、广东卫视、广州电视台、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
为人诚信、敬业。执业以来,以精湛的业务、良好的办案效果,深受当事人好评,享有良好的职业信誉。
陈维崧律师亲办的部分案例:
一、方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无罪
二、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无罪
三、张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无罪
四、林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无罪
五、刘某职务侵占案无罪
六、梁某职务侵占案无罪
七、麦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无罪
八、何某行贿案免予刑事处罚
九、肖某生产假药案无罪
十、叶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无罪
十一、欧某诈骗案无罪
十二、李某诈骗案无罪
十三、志某诈骗案无罪
十四、张某诈骗案无罪
十五、曾某诈骗案无罪
十六、高某诈骗案无罪
十七、陈某诈骗案无罪
十八、袁某贩卖毒品案无罪
十九、谭某贩卖毒品案无罪
二十、何某制造毒品案无罪
二十一、韩某非法持有毒品案无罪
二十二、阿某(维族)非法持有毒品案无罪
二十三、李某制造毒品案无罪获国家赔偿5万元
二十四、杨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无罪获国家赔偿(被羁押263天)
二十五、吴某绑架案无罪
二十六、张某抢劫案无罪
二十七、刘某抢夺案无罪
二十八、张某故意伤害案无罪
二十九、陈某聚众斗殴案无罪
三十、周某敲诈勒索案无罪
三十一、陈某介绍卖淫案无罪
三十二、汤某引诱卖淫案无罪
三十三、陈某猥亵案无罪
三十四、李某盗窃案无罪
三十五、廖某盗窃案无罪
三十六、陈某盗窃案无罪
三十七、刘某盗窃案无罪
三十八、张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无罪
三十九、“新中国大厦黑社会”案邹某合同诈骗罪不成立(公诉机关起诉邹某先后诈骗二名被害人385万元)
四十、“增城第一黑帮”案黄某强迫交易罪不成立
四十一、杨某制造毒品案不起诉释放并获国家赔偿52781.47元(涉制毒品970公斤)
四十二、许某绑架案不起诉释放(被控绑架勒索150万元)
四十三、明某诈骗案不起诉释放(涉案130万元)
四十四、余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起诉释放
四十五、黄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不起诉释放
四十六、杨某盗窃案不起诉释放(入室盗窃10部笔记本电脑)
四十七、赵某强奸案不起诉释放
四十八、邹某受贿案取保候审释放
四十九、李某走私案取保候审释放
五十、杨某开设赌场(网络)案取保候审释放
五十一、张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取保候审释放
五十二、华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取保候审释放
五十三、黄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取保候审释放
五十四、谢某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案取保候审释放
五十五、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取保候审释放
五十六、汤某介绍卖淫案取保候审释放
五十七、温某妨害公务案取保候审释放
五十八、谢某诈骗案取保候审释放
五十九、林某诈骗案取保候审释放
六十、廖某失火案取保候审释放
六十一、陈某敲诈勒索案取保候审释放
六十二、巫某敲诈勒索案取保候审释放
六十三、梁某寻衅滋事案取保候审释放
六十四、林某寻衅滋事案取保候审释放
六十五、柯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取保候审释放
王炎香律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律师,第一批入选“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职务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协第十一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考官。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籍贯湖南省湘潭市,“明法刑事团队”创始人之一。执业以来,专业从事刑事辩护,现执业第13年,在刑事诉讼法律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善于把握案件要害,卓有成效。
擅长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尤其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税务犯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等案件,办案效果显著,使被告人获得了无罪或轻判的良好效果,深获当事人嘉许。
王炎香律师经办的部分典型刑事案例:
王炎香律师经办的部分典型刑事案例:
一、杨某检察院不起诉获国家赔偿52781.47元
二、李某检察院不起诉获国家赔偿
三、杨某军检察院不起诉获国家赔偿
四、林某诈骗案无罪释放
五、梁某盗窃案无罪释放
六、陈某敲诈勒索案无罪释放
七、袁某贩卖毒品案无罪释放
八、韩某非法持有毒品案无罪释放
九、方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无罪释放
十、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无罪释放
十一、曾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无罪释放
十二、杨某制造毒品案检察院不予起诉
十三、孔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检察院不予起诉
十四、“新中国大厦”黑社会案邹某合同诈骗罪不成立
十五、“增城第一黑帮”案黄某强迫交易罪不成立
十六、金某开设赌场案判十个月缓刑
十七、颜某强迫劳动案判一年缓刑
十八、曹某信用卡诈骗案判一年缓刑
十九、廖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判一年缓刑
二十、陈某故意伤害罪改变罪名为寻衅滋事罪判一年缓刑
二十一、吴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判一年缓刑(涉案金额2769万元)
二十二、林某诈骗案判一年六个月缓刑
二十三、梁某故意伤害案判三年缓刑
二十四、华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判三年缓刑
二十五、黄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判三年缓刑
二十六、梁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判四年缓刑(涉案金额495万元)
王亮律师:
1988年7月从中山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法律知识全面,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得心应手。
陈林律师:
1990年1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经司法部选派赴香港参加香港律师会组织的“培训计划”。2000年,经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定高级律师职称。1990年1月起连续执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