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企业家犯罪时,混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企业家家庭成员合法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此明确要求:“进一步细化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
广东高院:近三年,16名涉嫌犯罪的企业家宣告无罪
2019年5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突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具体如下: 1、梁槐涉黑团伙欺行霸市案——净化企业经营环境 2、孟某...
公安机关办理套路贷案件侦查取证要点
一、接警处置 (一)公安机关接到讨债纠纷警情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开展核查: 1.讨要赌债或其他非法债务的; 2.发生毁坏公私财物行为的,如泼油漆、堵锁眼、砸玻璃窗、断电断水等; 3.发生扰乱社...
经济犯罪案件报案的报案地点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
经济犯罪案件报案的基本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报案的,请提供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单位报案的,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信息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是了解案件...
经济犯罪案件报案的基本流程
一、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都应当接受并登记,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得以管辖权为由推诿或者拒绝。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其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
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管辖分工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明确我市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安...
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一)根据公安部和省厅的相关规定,下列案件应当由市局经侦部门负责侦查: 1.资助恐怖活动案; 2.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 3.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 4.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案;...
广州市各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地址及电话
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办公地址:天河区水荫路126号 报警电话:83113249 海珠分局经侦大队 办公地址:海珠区上渡路226号 报警电话:84457857 越秀分局经侦...
广州市各区分局经侦大队侦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诈骗案(均不受涉案金额限制); (二)除市局经侦支队负责侦办以外的经济犯罪案件。 因侦查需要,全市各区分局经侦部门负责侦办市局经侦支队交办的其它经济犯罪案件,对于案情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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