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冒注册商品商标的立案追诉标准: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2种以上注册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三)2年内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假冒注册服务商标的立案追诉标准: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2种以上注册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三)2年内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同时假冒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立案追诉标准:
既假冒商品注册商标,又假冒服务注册商标,假冒商品注册商标的违法所得数额不足本条第一款规定标准,但与假冒服务注册商标的违法所得数额合计达到假冒服务商标立案追诉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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