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19日,广药集团举办《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两高”司法解释》、《医药代表管理办法》专题培训暨药品产购销全链条合规实务研讨会,邀请陈维崧律师在会上作“医药领域商业贿赂风险警示——聚焦《两高贪污贿赂解释(二)》及《医药代表管理办法》”专题讲座。

讲座伊始,陈维崧律师指出,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和由国家药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医药代表管理办法》于2026年8月1日施行后,医药企业及从业人员面临的刑事风险必将加大。
陈维崧律师首先对《两高贪污贿赂解释(二)》中涉及医疗领域的特殊规定进行了深入剖析,详细讲解了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陈维崧律师明确指出,该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并特别强调在医药领域发生的行贿受贿犯罪,将被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予以考量。
接着,陈维崧律师围绕《医药代表管理办法》中医药代表的“九不准”(九条红线),指出每条相对应的行政或刑事风险。陈维崧律师强调,医药代表的核心职能是开展合规的学术信息沟通,而非销售指标的执行者。
为使理论解读更具现实警示意义,陈维崧律师选取了近年来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典型判例,从药企行贿、医药代表违规推广等角度,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裁判结果,展开深度剖析。

讲座最后,陈维崧律师总结指出,当前医药反腐已进入常态化、法治化阶段,医药行业的每个人都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合法合规经营,是保持事业长青的法宝,并寄语在座人员“心怀敬畏,行稳致远!”。

整场讲座内容翔实、案例鲜活、警示深刻,现场听众反响热烈。大家普遍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对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法律边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将在今后工作中严守底线、规范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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