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构成 本罪保护的法益有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另外,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一章,因此本罪法益还有市场经济秩序。由此,一些小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能否作为认定毒品依据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能否作为认定毒品的依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和《中...
不具备偿还能力仍高息借款的构成诈骗罪
【裁判要旨】 行为人在欠有巨额债务的情况下,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向他人借款,致使数额较大的借款客观上无法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索引】 一审: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嘉刑初...
“扫黑除恶” 的现实意义和律师职责
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拉开全国“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序幕。中共中央、国务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提高到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和...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做轻罪辩护?
通常认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之间属于法条竞合的关系,即在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肯定也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
大数据告诉你:索要分手费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时间: 2019年 1月 21日之前 案例来源: Alpha案例库 罪名: 敲诈勒索罪 检索条件:
陈维崧、王炎香律师经办案例被《刑辩实战采撷:广州律师案例精选》收录
书名:刑辩实战采撷:广州律师案例精选 编: 广州市律师协会
陈维崧律师给青年律师讲授《刑事案件的办案思维和风险防范》
为提高青年律师的刑事辩护业务水平、增强青年律师经办刑事案件时的风险防范意识,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部于3月25日,举办刑事辩护业务培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人民群众既依法享有通过信访途...
【轻判】马某、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值3255万元)判一年二个月
案情简介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2017年2月份开始,马某伙同杨某,先后租赁白云区某34号一楼和41号一楼,存放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获利15万元左右。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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