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4年3月,马某租赁某楼作为工厂,生产假冒欧X雅等注册商标的化妆品。
同年4月10日,公安人员在工厂将马某抓获,并缴获假冒欧X雅、玉X油等注册商标的化妆品及灌装机、空气压缩机等物品一批。
经鉴定,其中假冒欧X雅注册商标的睫毛膏,共3042支,价值339944元。
【法院观点】
马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判决结果】
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二、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怎么判刑?
1、情节严重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4)穗云法知刑初字第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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