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管辖问题(2023年发布)

陈维崧律师 2023年7月31日16:42:29毒品犯罪307阅读模式
毒品犯罪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 地,毒品制造地,毒品和毒资、毒赃的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者贩 运毒品的途经地、目的地等。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毒品犯罪,犯罪地还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 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信息网络系统所在地等。

对于毒品案件中一人犯数罪、上下家犯罪、共同犯罪及共同犯罪的被告人实施其他犯罪的,一般应当并案审理。对于上下家犯 罪的被告人实施的其他犯罪,以及他人实施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 窝藏毒品、为毒品犯罪洗钱等关联犯罪,并案审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可以并案审理。对于分案起诉的毒品共同犯罪或者关联犯罪案件,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诉讼权利、准确 定罪量刑的,可以并案审理。

因客观原因造成毒品共同犯罪或者密切关联的上下家犯罪分案审理且无法并案的,应当及时了解关联案件的审理进展和处理 结果,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质证权等诉讼权利,并注重量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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