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

陈维崧律师 2020年12月8日11:31:10立案标准107阅读模式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2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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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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