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武贩卖毒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零包贩毒是毒品交易链条末端的关键环节,看似数量低微,但因持续不断向吸毒人员输送毒品,对禁毒防线造成的影响不容小觑。禁毒工作不是抓大放小,而应抓早抓小。本案被告人仅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约0.5克,但仍被科处刑罚,破除了“少量贩毒不算犯罪”的认识误区,彰显了对零包贩毒“零容忍”的禁毒司法立场。
本案系夫妻结伙共同贩毒的典型,二人依托夫妻关系分工协作实施家庭式贩毒,传播链条广,社会危害性大。夫妻二人双双涉毒,深陷牢狱,揭示了毒品摧毁家庭的现实危害。其中,李某家是累犯和毒品再犯,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人民法院依法对具有累犯和毒品再犯双重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从严惩处,充分彰显对毒品犯罪零容忍,对累犯和毒品再犯从重打击的坚定立场。
钟某发、李某兴、苏某建走私、运输毒品案
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钟某发、李某兴、苏某建分分合合先后到香港购买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并装在牛奶罐(每罐容量为1L)中,再乘高铁从香港到深圳,随后坐顺风车将上述止咳水运送至海丰县钟某发的出租屋中。其中,钟某发参与四次,李某兴参与三次,苏某建参与两次。
2025年2月24日,公安机关在海丰县抓获李某兴,在其汽车内缴获装有止咳水的塑料瓶91瓶、纸质牛奶罐33罐。经鉴定,缴获的止咳水均检出可待因成分。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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