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

陈维崧律师 2021年6月21日17:56:49立案标准189阅读模式
摘要

一、什么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一、什么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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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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