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

明法刑事团队

  • 首页
  • 团队介绍
    • 陈维崧律师
    • 王炎香律师
    • 王亮律师
    • 陈林律师
  • 业务领域
    • 经济犯罪
    • 职务犯罪
    • 毒品犯罪
    • 走私犯罪
    • 暴力犯罪
    • 其他犯罪
    • 刑事控告
    • 企业刑事合规
  • 新闻动态
  • 律师文集
  • 成功案例
    • 无罪
    • 缓刑
    • 轻判
  • 联系我们
    首页陈维崧律师发表的文章第 245 页
    陈维崧律师
    陈维崧律师

    陈维崧律师

    暂无个人说明

    2571 0 1.6M 80

    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数额4000元以上
    02月09日立案标准459
    阅读全文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数额4000元以上
    02月09日立案标准479
    阅读全文

    东莞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数额6000元以上
    02月09日立案标准409
    阅读全文

    中山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数额6000元以上
    02月09日立案标准460
    阅读全文

    佛山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数额6000元以上
    02月09日立案标准448
    阅读全文

    珠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数额6000元以上
    02月09日立案标准357
    阅读全文

    深圳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数额6000元以上
    02月09日立案标准446
    阅读全文

    广州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数额6000元以上
    02月09日立案标准416
    阅读全文

    广东各地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广东(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6000元 广东(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4000元
    02月09日立案标准467
    阅读全文
    轻判

    【轻判】谢某寻衅滋事案获轻判

    案情回顾: 被告人谢某某,男,汉族,广东人,2015年2月14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5日被逮捕。
    01月21日491
    阅读全文
    258

    文章导航

    1 …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 258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推荐阅读

    • 陈维崧律师荣获《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2020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602/02
    • 陈维崧、王炎香律师经办案例被《刑辩实战采撷:广州律师案例精选》收录 604/02

    热门文章

    • 陈维崧律师01/2711,361
    • 王炎香律师01/2610,990

    联系方式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机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陈维崧律师 | 明法刑事团队

    粤ICP备2022074009号

    • 目录
    • 本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