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

明法刑事团队

  • 首页
  • 团队介绍
    • 陈维崧律师
    • 王炎香律师
    • 王亮律师
    • 陈林律师
  • 业务领域
    • 经济犯罪
    • 职务犯罪
    • 毒品犯罪
    • 走私犯罪
    • 暴力犯罪
    • 其他犯罪
    • 刑事控告
    • 企业刑事合规
  • 新闻动态
  • 律师文集
  • 成功案例
    • 无罪
    • 缓刑
    • 轻判
  • 联系我们
    首页律师文集第 13 页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公诉机关指控涉案金额为32551780元,一个关键动作,最终法院认定为439210.6元!

    马某、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轻判案 黄妙春、王炎香   一、当事人和代理人基本情况及案由 被告人:马某 辩护人:黄妙春 被告人:杨某 辩护人:王炎香、陈维崧 案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
    02月09日律师文集78
    阅读全文

    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无罪!

    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不宜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   基本案情  某煤炭贸易有限公司、济南某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某冶金科技公司均系有...
    02月09日律师文集159
    阅读全文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卖假货),2个关键动作为当事人赢得缓刑!

    法官当庭明示调整检察院量刑建议,如何为我方当事人赢得缓刑?  本案案情: 吴某、黄五生产假冒洗护用品,非法经营额近400万元。吴某、黄五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俗称“制假又售假”)。 检察院量刑建议:对吴...
    02月09日律师文集193
    阅读全文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法院裁判的4个规则!(2026.01整理)

    1.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裁判要旨   个人既是单位所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承担单位犯罪责任;同时又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单位犯罪...
    02月06日律师文集216
    阅读全文

    骗取出口退税案,法院裁判的3个规则!(2026.01整理)

    1.南京东某铂业有限公司、姚某刚等骗取出口退税案 裁判要旨   01. 行为人通过制造、伪报品名的形式虚报出口产品的功能、用途等,将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产品申报为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商品的,属于刑法第...
    02月05日律师文集204
    阅读全文

    逃避追缴欠税案,法院裁判的2个规则!(2026.01整理)

    1.北京红某公司等逃避追缴欠税案 裁判要旨       涉税案件专业性强,税务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系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对税务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应当进行实质性审查。      对于行政处理...
    02月04日律师文集180
    阅读全文

    逃税案,法院裁判的3个规则!(2026.01整理)

    1.中山市康某游艺机有限公司、梁某尧逃税案 裁判要旨 对逃税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
    02月04日律师文集236
    阅读全文

    受贿违法所得没收案,法院裁判的4个规则!(2026.01整理)

    1.彭某峰受贿、贾某语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案 裁判要旨   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认定涉案财物是否属于违法所得,适用高度可能性标准。高度可能性标准的把握,应当低于刑事诉讼中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根据犯...
    01月30日律师文集161
    阅读全文

    受贿案,法院裁判的89个规则(三)!(2026.01整理)

    61.巴某某受贿案 裁判要旨   对通过境外追逃回国受审人员的指控、判决罪名能否变更通缉罪名,需要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判断。如果被告人是以引渡方式回国受审的,通常不能变更罪名。根据引渡主要原则中的罪名特定...
    01月30日律师文集214
    阅读全文

    受贿案,法院裁判的89个规则(二)!(2026.01整理)

    31.唐某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裁判要旨   以借款形式实施的受贿往往有借条等借款手续及款项流动,仅从形式上难以准确判断行为性质。对于所涉行为是否属于以借款为名掩盖受贿事实,应当综合考虑双方有无正...
    01月30日律师文集265
    阅读全文
    93

    文章导航

    1 …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93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推荐阅读

    • 陈维崧律师荣获《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2020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602/02
    • 陈维崧、王炎香律师经办案例被《刑辩实战采撷:广州律师案例精选》收录 604/02

    热门文章

    • 陈维崧律师07/0212,889
    • 王炎香律师07/0212,062

    联系方式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机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陈维崧律师 | 明法刑事团队

    粤ICP备2022074009号

    • 目录
    • 本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