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律师王炎香分阶段精准狙击辩护策略

陈维崧律师 2026年7月2日12:01:54未分类5阅读模式

王炎香律师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电子证据多、主观认定复杂等特点,构建“分阶段精准狙击”的辩护体系:

1.公安侦查阶段:紧抓“黄金37天”,力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大限度争取不予批捕与取保候审。

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全面阅卷后发现证据瑕疵或情节显著轻微,积极沟通,全力推动不起诉决定。

3.法院审判阶段:立足全案证据与量刑情节,制定最优庭审策略,据理力争缓刑或罪轻判决。

 

荣誉

1.王炎香律师经办的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轻判案入选《广东律师刑事案例精选》。

2.王炎香律师经办的“假冒儿童洗护用品注册商标案——吴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广州法院2025年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王炎香律师经办的部分成功案例:

1.老板方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无罪释放

方某是工厂的老板,有两个员工已指认其是老板,王炎香律师介入后立即会见方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同时梳理证据、核算涉案金额,并提交方某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律意见。最终,公安机关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未呈捕),方某在刑事拘留后的第30天无罪释放。

2.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无罪释放

王炎香律师在刑事拘留后“37天黄金救援期”,围绕证据不足等核心问题,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成某无罪释放。

3.老板吴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第30天取保候审

老板吴某未退赃退赔,在刑事拘留的第30天,王炎香律师成功为吴某争取到取保候审。

4.吴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判一年缓刑

面对涉案金额2769万元的巨额指控,王炎香律师并未局限于金额本身,而是精准锚定吴某的从犯身份——其并非老板、发起人或主要出资人,同时结合其参与时间较短的事实,最终为吴某争取到缓刑判决。

5.老板华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判三年缓刑

老板华某在刑事拘留的第二天成功取保候审,王炎香律师在辩护中充分结合其家庭实际情况,最终为华某争取到缓刑判决。

6.老板黄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判三年缓刑

老板黄某以一件代发模式涉案金额48万元,检察院已出具缓刑量刑建议。然而,庭审中品牌方(商标权利人)提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畸轻,与罪行不相适应,要求法院从严惩处。面对突发不利局面,庭后王炎香律师及时提交《补充辩护意见》,重点论证黄某适用缓刑确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对同案两名生产方分别加重刑期一年、六个月,却唯独对黄某维持原量刑建议,王炎香律师成功为黄某保住了缓刑。

7.梁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判四年缓刑

梁某因涉嫌制假、售假被刑事拘留,梁某在刑事拘留的第六天取保候审。涉案金额高达495万元,王炎香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最终为梁某争取到缓刑判决。

8.彭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判六个月

涉案金额高达1973万元,王炎香律师充分运用犯罪未遂、从犯、如实供述等量刑情节辩护,在彭某已羁押五个月的情况下,最终法院判处彭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9.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判十个月十六日

公诉机关指控涉案金额高达3255万元,王炎香律师对涉案金额进行有效辩护,法院最终将涉案金额核减至43.9万元。杨某在法院阶段已取保候审,法院最终判处杨某与其已羁押期限(十个月十六日)完全一致的刑期。

 

 

王炎香律师,只办刑事案件,擅长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辩护,办理电商售假、线下仓储制假案件经验丰富,成功案例覆盖: 无罪释放、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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