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律师王炎香“黄金37天”六步争取检察院不批捕

陈维崧律师 2026年7月7日10:21:00未分类14阅读模式

一、“黄金37天” 时间怎么算?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限:最长30天

检察院审查批捕期限:7天

合计:最长37天

此时间段业内称为“黄金37天”——一旦批捕,后面再想取保或不起诉,难度将大幅上升。

二、王炎香律师六步争取检察院不批捕

第一步:第一时间(通常24-48小时内)首次会见了解涉案金额、销售数量、货物来源、主观是否明知、有无自首/立功、有无被刑讯逼供等。

第二步:根据会见情况,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争取在公安向检察院报捕前直接取保候审。

第三步:若公安机关不同意取保,向公安机关提交《不予呈请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争取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报捕,直接释放或变更为取保候审。

第四步:持续跟进案件公安机关是否已报请检察院批捕,精准对接检察院审查批捕窗口期。

第五步:在检察院审查批捕的7天内,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并约见检察官当面沟通,在批捕环节阻击逮捕决定。

第六步:若检察官拟批准逮捕,争取在逮捕决定作出前进行“捕前沟通”,争取以“无逮捕必要”为由不批捕。

广州实践: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涉案金额刚达到立案标准(5万元以上)、从犯、认罪态度好、有退赃意愿、无前科劣迹,律师在此期间提出有理据的法律意见,争取“不批捕”或“取保候审”的成功率相对较高。

 

王炎香律师,只办刑事案件,擅长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辩护,办理电商售假、线下仓储制假案件经验丰富,成功案例覆盖: 无罪释放、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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