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是第6次会见了。
家属提出,希望我每周去会见当事人一次。
我理解。
人在里面,外面的人最怕的不是案子难,而是没有消息。
但会见不是打卡,也不只是传话。
能不能增加会见频率,要看案件阶段、实际需要和委托范围。
在合规和委托范围内,我会尽量把沟通做细。
一、会见,不只是“见一面”
很多人以为,律师会见就是进去聊几句、传个话。
其实不是。
对看守所里的当事人来说,会见是他与外界为数不多的连接;对家属来说,会见后的反馈,是他们了解亲人状态、了解案件进展的重要渠道。
所以每一次会见,我都会做:
1.了解案件情况,沟通辩护思路;
2.解答法律问题,告知诉讼权利;
3.安抚情绪,了解生活、健康需求;
4.了解当事人关心的问题,并当面解释。
有些话,家属带不进去。
有些问题,当事人需要律师当面解释。
会见的意义,不只是“见到”,更是“听懂”和“讲清”。
二、在合规范围内,把沟通做细
这个案子,家属和当事人都希望沟通频率高一些。
我根据他们的合理需求,在委托和合规范围内,做了相对固定的沟通安排,包括:
第一,会见沟通。了解案件情况,沟通辩护思路。
第二,法律解答。解答当事人关心的法律问题,告知诉讼权利。
第三,情绪安抚。缓解当事人焦虑,了解生活、健康需求。
第四,情况反馈。会见后,在不违反保密义务和执业规范的前提下,及时向家属反馈相关情况。
第五,后续跟进。根据案件阶段,准备法律意见、申请或下一步沟通方案。
每个案子情况不同,家属和当事人的需求也不同。
律师能做的,不是千篇一律走流程,而是在合规前提下,把服务做细。
三、会见后,反馈很重要
家属最怕的,不是案子难,而是没有消息。
所以每次会见后,我都会在合法合规、不泄露案件秘密、不违反执业规范的前提下,尽量把可以告知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家属。
让家属知道:
1.当事人状态怎么样;
2.案件大概到了哪一步;
3.下一步可以做什么。
刑事案件里,信息差本身就是一种煎熬。
律师不能保证结果,但可以努力让过程更透明、更有序。
写在最后
刑事辩护,不只是在法庭上辩论。
它也在每一次看守所会见里,在每一次法律解答里,在每一次家属沟通里。
第6次会见结束,后面还会有第7次、第8次。
让当事人不慌,让家属有数。
这就是律师工作的一部分。
王炎香律师,专注刑事案件13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善于把握案件要害,办案效果显著,成功案例:国家赔偿、不批捕无罪、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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