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吴某,B公司法定代表人。
赵某,C公司法定代表人。
卢某,D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某,E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某工程招投标期间,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已判刑),联系B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C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D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E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商议工程招投标事宜,让B、C、D、E4个公司帮忙由A公司在该工程的一标段中中标、F公司在该工程的二标段中中标。
在工程开标前,A公司按事前约定为以上B、C、D、E4个公司预交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各160万元,安排本公司员工为4个公司分别编制了一标段的标书,并给4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后4个公司参加了投标等活动。其中,因吴某未按时参加招标办召开的法定代表人答辩会,B公司被取消了投标资格。
2011年3月,公布中标结果:工程一标段由A公司中标,中标价11009.76万元;二标段由F公司中标,中标价10858.76万元。
【法院观点】
B、C、D、E公司与他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利益,情节严重;
赵某、徐某、卢某、吴某作为各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公司的行为均已构成串通投标罪。
赵某、徐某、卢某、吴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1、判处C公司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3、判处D公司罚金人民币10万元。
4、判处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5、判处E公司罚金人民币10万元。
6、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7、判处B公司罚金人民币8万元。
8、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二、什么是串通投标罪?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串通投标罪怎么判刑?
1、个人犯串通投标罪,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串通投标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4)宝刑初字第03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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