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1、案例来源:把手案例库
2、案由:非法拘禁罪
3、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4、文书类型:判决书、裁定书
5、裁判年份: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案件数量:1277份
非法拘禁罪的判决书930份,占比72.83%;裁定书347份,占比27.17%。
山东省有96例,占比12.9%;河南省有96例,占比12.5%;广东省有89例,占比9.68%;湖南省有88例,江苏省75例,湖北省65例,辽宁省61例,云南省57例,浙江省55例,河北省53例。
基层法院893例,占比72.19%;中级人民法院335例,占比27.08%;高级人民法院9例,占比0.73%。
审理期限最快一个月,有的甚至长达一年六个月。
附加刑154例,占比46.95%;并处罚金150例,占比45.73%;定罪免刑6例,占比1.83%。
典型案例
案例1. 庄某刚非法拘禁案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18日3时19分许,庄某刚在某棋牌馆房内,因怀疑在该房内的被害人陈某、郑某打麻将赌博时出千,遂持一把菜刀威胁并殴打陈某和郑某(经鉴定,陈某的体表未见明显损伤,郑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不准其离开房间,并当场强迫陈某和郑某将因出千赢得的人民币共14000元转账给麻将馆服务员占某。至当天4时24分,庄某刚被闻讯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观点】
庄某刚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庄某刚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庄某刚有前科劣迹,酌情对其从重处罚。庄某刚非法拘禁他人,且具有殴打情节,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惟庄某刚犯罪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庄某刚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2. 尚某某非法拘禁案
【案情简介】
2021年2月7日12时14分许,尚某某在服装店内利用扼脖的方式威胁被害人朱某帮其打电话报警找其女朋友的下落,并向110接警人员提供了其女朋友张某某的身份证号码,要求民警半小时内将结果通过被害人朱某的手机回复。通话结束后,尚某某松开朱某并在现场拿起一把小剪刀威胁朱某不准离开原地点,等候警方回复结果。
民警到达现场后,尚某某用左手对朱某进行扼脖,右手持小剪刀对着朱某的脖子,与警方对峙了十分钟。经民警教育后,尚某某主动解除对朱某的人身限制,并跟随民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法院观点】
尚某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惟尚某某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尚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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