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张三在某大厦一楼电梯口,以人民币450元的价格向邓某出售毒品海洛因一小包。
交易完成后准备离开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张三身上缴获毒资450元人民币,在邓某身上缴获白色粉末一小包(经鉴定,净重0.47克,检出海洛因成分)。
【法院观点】
张三无视国家法律,贩卖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
张三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张三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是毒品再犯,依法从重处罚。
【判决结果】
张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二、什么是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三、哪些情形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四、贩卖毒品罪怎么判刑?
(一)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贩卖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贩卖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粤0103刑初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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