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1、案例来源:把手案例库
2、案由:受贿罪
3、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4、文书类型:判决书、裁定书
5、裁判年份: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案件数量:1283份
受贿罪的判决书951份,占比74.12%;裁定书332份,占比25.88%。
辽宁省有128例,占比10.42%;四川省有104例,占比8.47%;江苏省有100例,占比8.14%;贵州省有94例,占比7.66%;湖北省73例,山东省69例,浙江省58例,广东省56例,河南省50例,安徽省43例。
基层人民法院869例,占比70.76%;中级人民法院346例,占比28.18%;高级人民法院13例,占比1.06%。
审理程序中一审有948例,占比73.89%;二审有335例,占比26.11%。
审理期限一般是一个月至三个月,有的甚至长达一年六个月。
附加刑894例,占比49.12%;并处罚金892例,占比49.01%;定罪免刑10例,占比0.55%。
典型案例
案例1. 张某某受贿案(2021)粤0104刑初846号
【案情简介】
2018年至2020年7月,张某某在先后担任市林业和园林局营造林管理处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期间,利用本人职务的便利及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某公司董事长林某提供帮助,分两次收受林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5万元。
【法院观点】
张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张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已退缴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张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案例2. 谢某某受贿案(2020)粤0106刑初1662号
【案情简介】
2007年至2018年,谢某某在担任林场党委副书记、书记、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47万元、美金10万元。
【法院观点】
谢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
谢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并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谢某某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谢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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