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3年11月,张三因其经营的皮具厂经营不善,遂以逃匿外地的方式逃避支付该服装厂96名工人2013年10月、11月份工资共计人民币552861元。
2013年11月30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张三须支付上述员工工资后,张三在指定期限内仍未予支付。
【法院观点】
张三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判决结果】
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二、什么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怎么判刑?
1、一般情况下,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粤0111刑初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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