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6年6月至12月间,张三在开展出口贸易的过程中,多次采用高报出口货物货值、虚增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现查明,张三在7笔出口贸易中,共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人民币241561.7元。
案发后,张三已退缴税款241561.7元。
【法院观点】
张三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在出口贸易过程中,以高报出口货物货值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判决结果】
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二、什么是骗取出口退税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骗取出口退税罪怎么判刑?
1、数额较大的,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判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判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浙0203刑初4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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