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产的范围 陈维崧律师 2853文章 0评论 2020年12月22日11:49:37律师文集617阅读模式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相关文章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8大无罪要点全梳理 请托型诈骗的财物不向被害人返还,而应予以追缴后上缴国库! “请托型”诈骗犯罪中赃款发还给被害人?法院:没收! 走私普通货物类案件的税款计核审查要点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www.chenweisong.com/2518.html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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