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产的范围 陈维崧律师 2470文章 0评论 2020年12月22日11:49:37律师文集404阅读模式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相关文章 假冒注册商标案,法院判决无罪释放的3种情形(二) 假冒注册商标案,法院判决无罪释放的3种情形(一)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金额141万元),法院判决:不构成相同的商标,无罪! 假冒注册商标案,检察院不起诉的5种情形【2025.11.6整理】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www.chenweisong.com/2518.html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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