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产的范围 陈维崧律师 2828文章 0评论 2020年12月22日11:49:37律师文集587阅读模式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相关文章 假冒注册商标罪无罪辩护要点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检察院不起诉的规则与律师辩护要点 借用资质给予管理费的行为不构成对单位行贿罪 检察院可以作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情形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www.chenweisong.com/2518.html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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