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范围 陈维崧律师 2859文章 0评论 2020年6月22日11:52:07律师文集530阅读模式 本法所称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 (二)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 (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 (四)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相关文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罚金是多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8大无罪要点全梳理 请托型诈骗的财物不向被害人返还,而应予以追缴后上缴国库!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www.chenweisong.com/2519.html 复制链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