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卖假货),2个关键动作为当事人赢得缓刑!

陈维崧律师 2026年2月9日11:21:29律师文集15阅读模式

法官当庭明示调整检察院量刑建议,如何为我方当事人赢得缓刑?

🔍 本案案情:

🔹吴某、黄五生产假冒洗护用品,非法经营额近400万元。吴某、黄五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俗称“制假又售假”)。

检察院量刑建议:对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对黄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我方当事人黄某作为下游销售方,销售金额48万余元。黄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俗称“卖假货”)。

检察院量刑建议:对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辩护难点: 

🔹庭审时,商品权利人(品牌方)当庭发表意见:“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畸轻,与罪行不相适应,要求从严惩处!”

🔹法官当庭询问检察官是否调整量刑。检察官当庭回应法官不予调整,坚持原量刑建议。

🔹法官当庭表示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是否采纳最终由法院决定。

💥 庭审态势突变。

 

压力之下,我通过2个关键动作,最终为当事人赢得缓刑。

 

1️⃣ 庭中:策略应对——量刑聚焦

庭审中,我从“罪责区分”“犯罪地位”“悔罪表现”,结合其坦白、初犯、退赃意愿等情节,论证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稳住缓刑辩护基础。

2️⃣ 庭后:持续沟通——提交书面意见+多次理性沟通

庭审后,我并未被动等待。

而是及时向法院提交《补充辩护意见》,并多次就“为何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与法官深入交流,将辩护观点持续传递。

 

 👇判决结果对比:

✅ 黄某(我方当事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九万元。

⬆️ 同案他人: 吴某刑期从量刑建议的三年六个月加重至四年六个月,罚金八十万元; 黄五刑期从量刑建议三年加重至三年六个月,罚金四十万元。

 

 📝 办案心得:

🔹刑事辩护不仅是“开庭那几小时”,更是庭前对证据的吃透、对情节的把握,以及庭后对判决影响的持续关注。

🔹每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人生走向,唯有全力以赴,才能不负信赖。

 

我是王炎香律师,

专注刑事案件13年,

用专业与经验为你争取最好的可能!

 

相关文章
陈维崧律师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2月9日11:21:29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www.chenweisong.com/5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