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逮捕案件基本标准

陈维崧律师 2026年6月10日11:08:39律师文集6阅读模式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达到逮捕案件基本标准: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二)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三)适用法律正确;

(四)诉讼程序合法,办案活动规范;

(五)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或者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行为的事实。共同犯罪中,对于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根据已经查明的犯罪事实、情节,依照刑法及有关量刑规范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符合下列社会危险性情形: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审查逮捕案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符合逮捕案件基本标准。

(一)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二)适用法律正确;

(三)诉讼程序合法,办案活动规范;

(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三、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审查逮捕案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符合逮捕案件基本标准。

(一)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二)适用法律正确;

(三)诉讼程序合法,办案活动规范;

(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我是陈维崧律师,

专注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辩护25年,

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相关文章
陈维崧律师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6月10日11:08:39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www.chenweisong.com/5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