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张三,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自2013年5月起,张三多次以调换送检样品的方式使A公司通过口岸报关从ML进口砷超标铜精矿顺利通关。自2015年2月起,张三多次以调换送检样品的方式使B公司通过口岸报关从ZL进口砷超标铜精矿顺利通关。
自2012年年底至2014年9月,张三共计收受贿赂款58万元人民币。
【法院观点】
张三身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工作人员,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在商品入境检验过程中,帮助他人调换进口铜精矿样品,伪造检验结果,使砷超标铜精矿成为合格品顺利通关,其行为已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
张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案发后,张三主动退交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到案后,张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张三犯商检徇私舞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
三、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刑?
1、一般情况下,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6)鄂0204刑初123号)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