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如何认定,怎么判刑?

陈维崧律师 2020年6月21日14:24:40律师文集135阅读模式

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张三于2019年6月通过手机交友软件认识被害人李四,谎称其为离异现役军人博取被害人李四的好感及进一步的交往。2019年10月,张三网购了一本伪造的军官证、军人姓名牌和军装,后在微信朋友圈以军装形象示人。

2019年11月,张三穿军装与被害人李四见面,二人以男女朋友身份游玩,期间张三使用伪造的军官证免票进入景点游玩。之后,张三继续以离异现役军人的身份与被害人李四交往,直至2020年1月被抓获归案。

【法院观点】

公诉机关指控张三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判决结果】

张三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二、什么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军人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武装部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怎么判刑?

1、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情节严重的,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粤0783刑初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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