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怎么判刑?

陈维崧律师 2020年6月21日14:44:23律师文集207阅读模式

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21日、10月26日,张三为阻止在某镇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两次参与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条件申请的游行、示威活动,并且带头在镇政府门口喊口号起哄,威胁上前劝阻的政府工作人员,拒不服从公安机关的解散命令,致使省道某路段严重交通堵塞、镇人民政府工作秩序混乱。

【法院观点】

张三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伙同他人参与游行、示威活动,又拒不执行解散命令,致使省道某路段严重交通堵塞,镇人民政府工作秩序混乱,并造成生活垃圾统筹处理规划项目流产,不能按原定计划实施,给当地政治经济及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良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游行、示威罪。

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张三积极参与实施具体行动,系直接责任人员,但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张三犯非法游行、示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二、什么是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三、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怎么判刑?

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湘1128刑初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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