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张三在仓库倒车时,因未注意行车安全,将在车后指挥倒车的李四撞压致死。
经鉴定,李四系因较大接触面积钝性物体作用头部及胸部造成颅脑损伤、多脏器破裂,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观点】
张三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张三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二、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三、过失致人死亡罪怎么判刑?
1、判3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粤0111刑初3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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