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法规定的“假药”? 陈维崧律师 2834文章 0评论 2024年12月3日11:46:24律师文集746阅读模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相关文章 走私普通货物类案件的税款计核审查要点 假冒注册商标罪罪轻辩护要点 假冒注册商标罪无罪辩护要点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检察院不起诉的规则与律师辩护要点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www.chenweisong.com/4484.html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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