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书中的销售金额不认可,涉案的销售金额总和应为1252689.06元。
(一)对店铺A的审计方法不认可,店铺A留言备注中有JXX品牌及型号的销售金额为274432元,留言备注中有JXX品牌(有型号和没型号)一起计算的销售金额也才289922元,而审计报告书中A中JXX品牌的销售金额高达2187936.5元,这数据明显错误。
1.对店铺A的审计方法不认可
通过涉案人淘宝店铺交易数据与下游端淘宝、京东店铺交易数据中的运单号进行匹配的方式确定下游端从上游店铺A采购并销售的商品数量、销售金额、采购金额(即店铺A销售金额),这种审计方法计算出来的销售金额不准确,因为下游除了向店铺A采购外,还有向另外2家上游供货商采购。
2.店铺A留言备注中有JXX品牌及型号的销售金额为274432元,留言备注中有JXX品牌(有型号和没型号)一起计算的销售金额也才289922元。
在买家留言中搜索JXX有489个,其中有2个JXX是客户的收货地址,因此这2个JXX地址相对应的销售金额应为0。经统计,留言备注中有JXX品牌(有型号和没型号)的销售金额为289922元,留言备注中有JXX品牌及型号的销售金额为274432元。
(二)《店铺B、店铺C、店铺D“YXX”商品销售汇总表》的数据不正确,店铺B、店铺C、店铺D三个店铺中已经销售的商品不等于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记录图片和实物不符,存在销售没有注册商标以及不是涉案注册商标的情况。因此,三个店铺不能根据品牌及型号的商品ID计算“YXX”的销售额,应根据留言中显示品牌及型号来计算销售额。经计算,三个店铺“YXX”商品的销售金额合计为303723.56元,而不是审计报告书中的2068542.67元。
例如,店铺店铺B商品名称为“全新2023款15寸 12寸 10寸有源重低音炮 影院低音炮钢琴烤漆炮”,实际上,存在发的货是没有商标以及不是“YXX”商标的情况。
(1)存在发的货是没有商标的情况。
买家留言“中性,不要商标,打木架”、“发 10寸有源低音炮,中性不要商标。帮忙打个木架”,以及商家备注“中性”,说明发的货都是没有商标的。
(2)存在发的货不是“YXX”商标的情况。
商家备注“乐”、“一个12寸低音炮配猛牌标”,说明发的货是另外的商标,不是“YXX”商标。
1.店铺店铺B留言备注中显示“YXX”品牌及型号的销售金额为238528.05元。
(1)存在发的货是没有商标的情况。
买家留言“不要贴的标签的, PASA的发给我 切记!”,说明发的货是没有商标的。
2.店铺店铺C留言备注中显示“YXX”品牌及型号的销售金额为4306.71元。
3.店铺店铺D留言备注中显示“YXX”品牌及型号的销售金额为60888.8元。
因此,应将审计报告书中店铺A 的JXX品牌的销售金额由2187936.5元改为274432元,将店铺B、店铺C、店铺D三个店铺“YXX”的销售额由2068542.67元改为303723.56元,经计算,本案的销售金额总和为1252689.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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