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追缴欠税案,法院裁判的2个规则!(2026.01整理)

陈维崧律师 2026年2月4日11:22:56律师文集5阅读模式

1.北京红某公司等逃避追缴欠税案

裁判要旨

      涉税案件专业性强,税务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系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对税务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应当进行实质性审查。

     对于行政处理决定确定的“应纳税款”数额,应当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基础上结合在案其他证据,并根据税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判断。

2.四川某房地产公司、王某洪逃避追缴欠税案

裁判要旨

  明知公司欠缴应纳税款,仍采取将公司房产租金等收入不记入公司账目的手段,隐匿公司收入,属于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的,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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