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伪造公司印章案
【案情简介】
曹某,系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的医药代表。
曹某负责该公司在某区域的药品销售工作。公司为掌握市场药品库存量,会不定期要求曹某统计、上报其负责的医药在各大医药公司销售库存量,上报数据采取纸质加盖各大公司印章的形式。
2020年6月至2022年7月,曹某在任公司医药代表期间,未经他人授权,多次通过某网络平台与刻制印章的商户联系伪造刻制了多家医药公司印章,后曹某使用伪造的公司印章,加盖在公司的库存数据报表上。经查,曹某伪造并使用了大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印章,共计23枚。
【法院观点】
被告人曹某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结果】
被告人曹某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5)皖1302刑初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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