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被判诈骗罪

陈维崧律师 2026年4月26日11:15:39律师文集48阅读模式

1.胡某诈骗案(2026)晋0802刑初109号

【案情简介】

胡某,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某地区医药代表。

2023年7月至12月,胡某为提高自身工作业绩,达到其工作顺利转正目的,在患者刘某购买特殊用药马来酸阿伐曲波帕片“苏某”时,通过药店店长牛某用患者刘某医保分八次结算该药22盒,其中患者刘某实际使用15盒,其余7盒由被告人胡某个人在药店付款后拿走放置自己家中后丢失。

该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4986元。

【法院观点】

胡某为使其工作顺利转正,虚构患者购买药品数量,骗取医保基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结果】

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黄某诈骗案(2025)赣0111刑初37号

【案情简介】

黄某某,某有限公司医药代表。

2020年期间,被告人黄某某在某有限公司从事医药代表工作,负责在某医院向癌症患者销售某药品。

黄某某在公司上级王某、涂某(均另案处理)的指示下,为达到销售业绩要求,通过医保报销的方式降低癌症患者实际支付费用以提高其购买意愿,篡改患者何某某、魏某某基因检测报告,并提交上述伪造的基因检测报告用于医保报销,骗得某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共计人民币45900元。

【法院观点】

黄某某在他人的授意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骗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共计人民币459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结果】

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3.周某诈骗案(2025)鲁1328刑初237号

【案情简介】

周某,某公司医药代表。

奥西替尼(商品名:泰瑞沙)是某公司旗下的肺癌靶向药物,该药品属国家谈判药品,按照乙类药品管理,2021年3月1日前,患者需要做基因检测EGFRT790M呈突变阳性,方能通过医保基金支付该药物部分费用。

被告人周某作为某公司对接的医药代表,按照公司要求向部分患者提供免费基因检测服务,将患者血样采集后做检测,并在公众号填写其个人邮箱用于接收检测报告。2020年7月,被告人周某为就诊的患者段某提供了上述基因检测服务,7月17日,被告人周某收到段某基因检测T790M突变呈阴性的检测报告后,为完成其公司对奥西替尼的销量考核目标,在打印店,变造段某基因检测T790M突变呈阳性的检测报告,并邮寄给段某家属。后由段某家属将上述变造的基因检测报告出示给医生,开具处方,于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购买奥西替尼7盒,并通过医保报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94379.31元。

【法院观点】

周某作为医药公司代表,为完成考核业绩,伪造虚假的基因检测报告骗取医保基金,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结果】

一、撤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2024)鲁0104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周某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的执行部分。

二、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与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4.孙某某诈骗案(2025)渝0103刑初5号

【案情简介】

孙某某,系某制药有限公司医药代表。

孙某某负责西药奥希替尼的销售工作。2021年5月,患者王某某为使用奥希替尼获得医保报销联系被告人孙某某做基因检测,同年5月21日,基因检测结果显示王某某“EGFREXon20-T790M基因突变”未检测到突变,即不符合奥希替尼的医保报销条件。为使王某某用药获得医保报销,被告人孙某某向王某某及其女儿提供符合报销条件的基因检测报告作为样本,王某某据此对自己的基因检测报告进行了篡改,随后被告人孙某某又对篡改后的报告进行检查指导,直至该报告显示的内容符合医保报销条件。

王某某使用篡改后的基因检测报告在某医院申请医保报销,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3年6月5日共计报销奥希替尼药品20次,共计报销99346.32元。

【法院观点】

被告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他人骗取医保基金而提供帮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结果】

被告人孙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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