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林某诈骗案检察院不起诉

陈维崧律师 2026年3月4日11:44:47成功案例 无罪5阅读模式

案情回顾:

被不起诉人林某,女,汉族,广东省某某市人,2025年5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取保候审。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不起诉人林某向某税务所提交虚假资料为李某等人补缴社保费,以骗取社会保险费,其中李某的申请被审核通过,骗领了基本养老保险金。

辩护策略及结果:

本律师团队接办该案后,到检察院调阅该案的全部证据材料。

本律师团队发挥集体智慧,对该案的全部证据进行细致的研究与分析。之后,陈维崧律师、王炎香律师向检察院提交对林某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陈维崧律师、王炎香律师的法律意见,于2026年3月3日对林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林某本人对这一结果亦非常满意。

 

附: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林某诈骗案检察院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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