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于2026年4月22日被刑事拘留,羁押于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陈维崧律师在接受亲属的委托后,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林某,详细了解案情,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随后,陈维崧律师到广州市经侦支队约见经办民警二次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但警方不同意对其取保候审,感觉林某被逮捕的可能性极大。
案件在广州市检察院审查批捕期间,陈维崧律师二次到广州市检察院与经办检察官面谈,争取对林某不批捕。
最终,广州市检察院采纳了陈维崧律师的法律意见,于2026年5月29日作出对林某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日,林某重获人身自由。
附: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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