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判】 陈维崧律师经办的黄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三年六个月

陈维崧律师 2025年9月30日17:07:10成功案例 轻判19阅读模式

案情回顾:

黄某,男,汉族,广东省某市人,文化程度初中。

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纠集黄国某等社会闲散人员,从事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横行乡里,初步形成以李某为首的社会黑恶势力。

李某为壮大实力,插手当地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攫取暴利,先后纠合当地的社会闲散人员,并形成以被告人李某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罗某、黄国某等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徐某、黄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分工明确。该组织成员又先后设立广东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某工程有限公司、某陶瓷经营部等企业作合法外衣,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

该组织形成以来,为排除竞争对手,非法控制、垄断本市等地的多个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筑原材料供销权和建筑工程承建权,多次指使组织成员持枪、铁水管、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采取围攻、哄闹、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影响工程进度为要挟,逼迫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开发商、承建商接受该组织以上述企业名义提供劣质建筑原材料、承揽工程建设项目,从而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该组织为攫取更大利益,掩饰非法所得,还涉足娱乐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先后投资、参股某实业有限公司、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组织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此外,该组织成员还多次在当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该组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残害群众,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组织通过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垄断本市等地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筑原材料供销权和建筑工程承建权,牟取暴利,严重影响当地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极大破坏当地社会管理秩序和经济生产秩序。

检方观点:

黄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有组织地以暴力、黑社会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并到工地拦截施工车辆、阻挠施工,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受雇作为赌场的工作人员清点赌资,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策略及结果:

接办该案后,陈维崧律师针对该案的全部证据进行细致的研究与分析,发现指控黄某参与强迫交易的证据只有一名证人或者同案人的指认,明显证据不足。

该案开庭审理时,陈维崧律师当庭发表黄某没有参与某楼盘的强迫交易活动,其不构成强迫交易罪;黄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最后,法院采纳了陈维崧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黄某强迫交易罪不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黄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附:判决书

【轻判】 陈维崧律师经办的黄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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